2025年5月21日,歐盟委員會正式提交提案,將原定于2025年8月18日實施的歐盟電池法(EU)2023/1542盡職調查義務推遲至2027年8月18日。且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適用盡職調查要求的指南的時間調整為2026年7月26日前,以實現(xiàn)與可持續(xù)性盡職調查指令((EU)2024/1760)的同步。
2025年5月15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了(EU) 2025/893號執(zhí)行決定,對(EU) 2022/2191執(zhí)行決定進行了修訂。本次修訂更新一系列標準,包括多個重要EMC標準以及5G終端RF、Wi-Fi 6e RF等重要標準。
2025年5月12日,歐盟官方公報發(fā)布決議(EU)2025/868,同意將MCCPs、毒死蜱、長鏈全氟羧酸及其鹽和相關化合物(LC-PFCAs)三項物質納入《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》(簡稱:POPs公約)附錄A,同時支持修訂《公約》中針對UV-328、全氟辛酸(PFOA)及全氟磺酸(PFOS)等物質的某些特定用途的特定豁免。
2025年3月31日,越南科學技術部(MST)發(fā)布了第01/2025/TT-BKHCN號公告,對2021年10月14日發(fā)布的第08/2021/TT-BTTTT號公告進行了修訂和補充,并將于2025年5月15日起開始生效。
2025年5月5日,歐盟委員會通過了兩項針對POPs法規(guī)(EU)2019/1021的修訂草案,新增UV-328物質管控要求以及對PFOA及鹽和相關物質的管控要求進行修訂。
根據(jù)中國質量認證中心(CQC)最新通知,自2025年5月6日起,移動電源(0914)和鋰離子電池及電池組(0915)的強制性產(chǎn)品認證(CCC認證)實施程序將發(fā)生重要調整。
2025年4月2日,F(xiàn)CC發(fā)布關于47 CFR Part 2.1093便攜式設備射頻暴露 (SAR、PD、EMF等) 測試臨時簡化指南,新指南主要涉及KDB 447498,KDB 616217,KDB 648474等參考文檔,解決了便攜式設備(如便攜式手機、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)和類似形狀的矩形設備的0mm(接觸)Body暴露測試要求。該測試新規(guī)將于發(fā)布即日起生效。
近期,泰國工業(yè)部工業(yè)標準研究所TISI發(fā)布了重要公告,從2025年10月起,TISI將針對6類電子電氣產(chǎn)品實施新的強制性標準。相關企業(yè)需留意并做好相關申請應對,以確保產(chǎn)品符合最新的法規(guī)要求,避免不必要的貿(mào)易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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